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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投瑞银和安债券型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及基金合同终止的公告

时间:2018-07-26 01:01 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admin

  (3)开立的其它交易结算账户销户、席位退租清理等事项。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本基金清算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规定: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三、相关业务办理情况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四、基金财产清算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进行公告。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本基金的清算费用将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简称:国投瑞银和安债券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办理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并且之后不再恢复。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本公司承诺在清算过程中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相关职责。基金财产清算结果将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布,并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留意。



  二、基金合同终止情形
  6、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4)制作清算报告;

  5、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基金名称:国投瑞银和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特此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 个月或根据登记结算公司的规定完成。 对于基金缴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等登记结算公司的最低结 算备付金和交易席位保证金等未结事项占用资金,该资产可由基金管理人垫付 后先行分配投资人,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相关登记结算公司对其进行调整 并完成变现收回后返还基金管理人。 由于登记结算公司最低备付金、交易保证金制度及基金托管人清算规则的 影响,以下作为清算未结事项: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代码:002677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 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3、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截至2018年7月23日日终,国投瑞银和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已连续6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触发了上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将依法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18年7月23日,并自2018年7月24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4、清算费用
  7、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投瑞银和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合同将终止并进行基金财产清算,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五、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1、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 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投资者可拨打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0-6868或登录公司网站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2)托管资金账户销户;


  截至2018年7月23日日终,本基金资产净值已连续6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触发了上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依法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自2018年7月24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不再办理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下同)、赎回(含转换转出,下同)等业务。

  (1)证券账户销户;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合同将终止并进行基金财产清算,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时基金管理人应履行相关的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4月22日
  为降低对于现有及潜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影响,本基金已于2018年7月13日起暂停了申购业务。自2018年7月24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停止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且不再恢复。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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