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上市“红筹通道”或将再现(2)时间:2016-07-27 01:01 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admin
仅6月份,就有来自多方面的信号,表明了这种政策意图。在中关村三板,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了修订后的股权报价转让系统,一方面降低了挂牌企业门槛,另一方面整体上放宽了对股东减持的限制;在私募股权投资领域,有限合伙企业的公司开户问题有望得到解决;在房地产领域,国家外管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外汇分局、管理部和外汇指定银行可直接通过商务部网站,查询检索已通过备案的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名单,并据此办理外资房地产企业外汇登记和资本项目结售汇业务,简化流程。 值得注意的是,在红筹上市“门槛”可能降低、增强其操作性的同时,管理层也会完善“漏洞”,加强对规避法律行为的监管。 关安平也认为,“10号文”修改的“基本取向应该是适度宽松、减少手续。就算不能对拟上市公司适用上市公司换股并购的规定,也应该对特殊目的公司的审批进行简化,从风险控制考虑,“需要改变的是修改审批条件,而没必要增加过多审批渠道,以至于有回到计划经济时代的嫌疑。” 2005年以来,有关部门加强了监管,以2006年9月8日生效的《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简称“10号文”)最完备。从那时至今,没有一家其后成立的企业通过审批实现红筹上市。 “10号文”修缮的决策思路 在这样的背景下,今年6月中旬,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副司长林哲莹在第三届中国企业国际融资洽谈会上的发言开始受到重视,特别是所提到的鼓励境外直接上市,以及“10号文”迫切需要进一步完善的说法开始引起了资本界的浮想联翩。 业内人士预计,如果解决了境外非上市公司通过股权在国内开展并购企业的关键难题,将给大量企业和创投带来机会,“新红筹模式”顺势兴起。 免责声明: 刊登本文仅为传播信息之用,绝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担保其真实性.如认为转载内容已侵权,请联系编辑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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