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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利众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

时间:2016-07-09 01:03 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admin

  注:报告周期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2月4日。因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进行转换,基金管理人持有长信利众分级债B份额20,000,900.00份,根据转换比例,转换后持有长信利众(LOF)份额27,088,523.19份。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封闭式基金交易佣金、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单位:份

  ■

  注:1、本基金转型日为2016年2月5日,图示日期为2016年2月5日至2016年3月31日;自本基金转型起至报告期末不满一年。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9备查文件目录

  报告周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2月4日

  单位:份

  3.2 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后)

  3.1 主要财务指标(转型前)

  注:上表中“报告期末”为2016年2月4日。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分级运作期届满进行转换,转换基准日为2016年2月4日,转换日日终,长信利众分级债A、长信利众分级债B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成长信利众(LOF)份额。

  9.2 存放地点

  2、转型后的投资范围及投资比例与转型前一致;本报告期内,转型后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各项投资范围及比例要求。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2.1 基金基本情况(转型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中相关约定,本基金已于3年分级运作期届满(2016年2月4日)后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转型后长信利众债券(LOF)已于2016年2月18日开通申购、赎回等业务,并于2016年3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投资者欲了解相关信息,请查询基金管理人在指定媒介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届时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相关内容。

  展望未来,美联储后续的加息预期可能导致国际资本继续回流美国,并加大新兴市场汇率波动,汇率风险加大。当前国内供给侧改革的同时推行需求端刺激政策,后续财政政策及货币政策仍有加码的空间,短期对经济增长起到托底作用;考虑到PPI的传导及新涨价因素,二季度通胀仍有阶段性上行压力。就市场而言,经济的阶段性企稳及通胀预期的小幅回升可能给债市带来一定短期调整压力,利率债可能继续呈现震荡格局;考虑到供给侧改革的实施力度及持续性,后续相关行业信用风险暴露可能进一步加大,信用债标的需要加强个券筛选,受益于地方政府债务置换规模的扩大,信用债中城投债仍是相对较好的投资品种;可转债一级市场供给加速,新增标的有利于化解存量转债的估值压力,等待时机寻找其中交易性机会。下一阶段我们将继续保持审慎严谨的态度,进一步优化投资组合,争取为投资人提供安全、稳健的投资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前)

  注:1、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以本基金成立之日为准;新增或变更以刊登新增/变更基金经理的公告披露日为准。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

  §5投资组合报告(转型前)

  ■

  注:报告周期为2016年2月5日至2016年3月31日。

  注:报告周期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2月4日。本基金转换基准日为2016年2月4日,该日日终,长信利众分级债A、长信利众分级债B份额共转换为长信利众(LOF)份额301,618,736.19份。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封闭式基金交易佣金、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5、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种公告的原稿;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沪港通交易机制投资港股。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5投资组合报告(转型后)

  单位:份

  1、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基金的文件;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于2016年4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5.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本基金基金经理的证券从业年限以基金经理进入证券业务相关机构的工作经历为时间计算标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沪港通交易机制投资港股。

  本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4、《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7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转型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基金管理人的住所。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cxfund.com.cn。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无。

  注:报告周期为2016年2月5日至2016年3月31日。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

  ■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2016年2月4日),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长信利众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相关转换事宜已于2016年2月5日办理完毕。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3.2.2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2、《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6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转型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

  §6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转型前)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5.11.2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票,不存在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的情形。

  3.1 主要财务指标(转型后)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各项投资比例已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截至2016年3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133元,累计份额净值为1.0133元。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转型前净值增长率为-1.5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07%;转型后净值增长率为1.3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38%。

  ■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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