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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启动巨灾保险理赔

时间:2017-07-26 01:04 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admin

据市保险行业协会负责人介绍,我国巨灾保险是指突发性、无法预料、无法避免且危害特别严重的如地震、飓风、海啸、洪水、冰雪等引发的大面积灾难性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给予切实保障的分散风险制度。岳阳巨灾保险是全省灾害防范补偿体系的组成部分,主要是根据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开展巨灾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2017年巨灾保险试点实施方案》两个文件要求实施,作为全省6个市之一参加了巨灾保险试点。目前,除人身死亡由省财政厅统保外,我市只有华容县和岳阳县出资参加了巨灾保险试点。

当前我省巨灾保险的保障对象分为三类,参保政策性种植险(水稻、玉米)和养殖险(育肥猪、能繁母猪)的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灾害发生时处于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人口(包括常住人口以及临时来我省出差、旅游、务工的流动人口);农村居民住宅(以居住地为准)及其室内附属设施倒损,不包括室内装潢、室内财产及附属建筑物。

据悉,巨灾保险在以下情况下启动理赔程序:人身死亡及房屋倒塌保险的理赔启动标准为在某一市州或相邻跨市州几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发生洪水、暴雨等自然灾害及其引起的突出性滑坡、泥石流、水库溃坝等次生灾害,一次性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死亡失踪7人(含)以上;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3万人(含)以上;倒塌房屋和严重损坏房屋3000间(含)或1000户(含)以上。在某一个县域内,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死亡失踪4人(含)以上;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1.8万人(含)以上;倒塌房屋和严重损坏房屋1800间(含)或600户(含)以上。农业巨灾保险的理赔触发标准为省减灾委启动IV级以上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机制;以县、市(区)为统计单位,该行政区域内发生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达到气象部门监测橙色预警级别。

巨灾保险的理赔标准分别为人身死亡赔付标准为每人10万元。农村居民住宅倒塌赔偿标准:每间全倒房屋赔偿4000元,每户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2万元。农业巨灾保险赔偿标准为每次事故种植险赔偿限额不超过200元/亩;养殖险最高赔付150元/头。

岳阳日报全媒体讯(杨丹丹)7月1日下午,全省巨灾保险理赔仪式在平江县启动,平江县“6·30”洪灾遇难的4人,每人获得巨灾保险赔偿10万元,标志着我市巨灾保险理赔全面启动。

湖南省巨灾保险是根据我省风险特征,对省内经常遭受暴雨、洪水自然灾害及其引起的突发性滑坡、泥石流、水库溃坝等次生灾害造成的大宗农产品绝收或死亡、居民人身死亡和农村住房倒塌开展巨灾保险;由省财政厅作为投保人,签订巨灾保险合同,承担保险补贴的市、县(区)财政部门作为共同投保人,由我省具备政策性农业保险承办资格的人保财险、中华保险、太平洋财险、平安财险、中国人寿财险等5家公司组成共保体进行承保。人保财险作为共保体的首席承保人,牵头负责巨灾保险的承保、理赔等相关事宜;巨灾保险保费由财政统筹安排,由省、市(州)、县、市(区)三级财政全额出资。人身死亡巨灾保险保费由省级财政全额承担,农业和农房巨灾保险省级财政承担50%,其他由市、县财政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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