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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百大A:交易业绩承诺具有商业合理性

时间:2017-11-23 20:07 来源:未知 责任编辑:admin

  中证网讯(记者 蒋洁琼)8月16日晚间,昆百大A发布公告,就证监会对其重大资产重组的一次反馈意见给出回复。在回复函中,昆百大A表示,交易业绩承诺具有商业合理性。本次交易对参与业绩承诺的交易对方与未参与业绩承诺的交易对方实行差异化定价。本次交易参与业绩承诺的交易对方已覆盖了标的公司创始人及现任的中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决定标的公司经营活动的重大事项,具备实现业绩承诺所需的经营管理决策权。

  针对公司控股股东太和先机就交易对方刘田等人所作业绩补偿金额承担兜底承诺的原因及合理性,昆百大A回复称,虽然我爱我家的业务发展情况较好,具备较强的实现业绩承诺的能力,但根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约定,本次交易参与业绩承诺的交易对方的补偿安排对本次交易总对价的覆盖比率为56.37%,不能完全覆盖本次交易对价。为了保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本次交易的顺利进行,太和先机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就上述交易对方补偿金额未覆盖本次交易总对价的剩余部分承担兜底承诺,保证了本次交易业绩承诺的补偿安排对本次交易总对价的100%覆盖,保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具有合理性。

  昆百大A进一步解释到,谢勇以其控制的太和先机为补偿义务人承担补偿义务兜底,促进了本次交易方案的迅速推进。本次交易完成后,我爱我家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未来谢勇先生将通过上市公司的决策程序,在我爱我家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控制等层面对我爱我家的经营施加影响,督促相关交易对方发挥工作积极性,保障承诺业绩的可实现性。

  根据本次交易的公开资料,太和先机作为昆百大A控股股东,就交易对方补偿金额未覆盖本次交易总对价的剩余部分承担兜底承诺,同时,参与业绩承诺的交易对方亦提出将可以给予其的业绩奖励支付给太和先机,即昆百大A将我爱我家业绩承诺期的累积实际净利润数超过承诺累积净利润金额的20%对太和先机进行奖励。

  数据显示,2016年,我爱我家的营收81.58亿元,较上年增长67.92%,对此,报告书解释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我国房地产新房及存量房市场交易活跃,同时我爱我家门店及经纪人员数量均有大幅增长。

  据了解,我爱我家业务范围包括新房业务、经纪业务以及资产管理业务。截止2016年末,我爱我家的资管业务在全国11个城市中房源保有量达近19万套,交易单数愈20万单,在国内房屋资产管理行业排名第一。2016年度,其资管业务收入同比增幅较大,2017年一季度仍保持较高的增长势头。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交易拟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5亿元,其中18.5亿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5.5亿元用于“分散式长租公寓装配项目”,1亿元用于“房产综合服务与智能管理平台项目”。草案显示,本次我爱我家拟建设的“分散式长租公寓装配项目”,拟于北京、上海、杭州、苏州、太原、天津、南京、成都、广州等一线或二线城市建设约17,430套精品长租公寓,进一步扩展我爱我家的资管业务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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